广大居民朋友:
疫情防控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公共安全,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当前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但形势仍然复杂严峻,一些地区聚集性疫情暴露出防控短板和薄弱环节。为做好我乡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落实行程报备。您若14天内在疫情高、中风险地区有旅居史,请您如实记录往返时间、车次(车牌、车票、航班号、座位号),返乡后第一时间向所在工作单位或所居住的村进行行程报备;非疫情中高风险区域返乡人员必须在返回前向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报备,并按照户籍所在地的要求执行。如果需要对您实施14天的集中隔离或居家观察,请自觉服从安排。餐饮、酒店行业要落实好每餐在10人一下的接待。
二、加强自我管理。自己是健康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请养成良好安全饮食习惯,保持个人卫生,勤洗手,常通风,不随地吐痰,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间距,出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请佩戴口罩,配合公共场所管理人员做好体温监测工作,未按规定佩戴口罩杜绝进入超市、店铺、药店、酒店等公共场所,各个超市、店铺、药店等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对测体温出现异常情况,请迅速对体温现异常人员实行紧急隔离,并拨打向坝乡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0719-2847066.
三、不适及时就医。您若有发热、咳嗽、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请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前往(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乡卫生院发热门诊就医,并如实告知医生旅居史、接触史。
四、参与人群相互监督。如发现身边有境外或高、中风险地区进入向坝人员未及时报备或没有管控的,请及时向当地指挥部举报、
五、明确法律责任。若隐瞒病史、疫区旅居史和接触史,造成疫情扩散,危害他人健康,影响公共安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更多文章